奥运来了 旅游立法也要提速
 
http://www.snxhw.com.cn {newstime} 来源:法制日报

不论是网上、电视上,还是马路上,奥运倒计时牌到处提醒着我们,这个举世瞩目、令国人自豪无比的体育盛事与我们越来越近,与此同时,我们也不断听到奥运场馆陆续竣工的好消息。然而,我们也要注意到,奥运会的到来不仅带来了诸多体育场馆硬件建设的新契机,更为我国旅游法制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这样的背景下,在近日结束的中国首届旅游法学国际学术研讨会上,从与会中外法律专家的积极建言中,也能感到旅游法制加速完善的重要意义。

近些年来,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外出旅游作为调节生活的一种方式,“十一”、“五一”黄金周各地旅游景点人山人海的场面就是明证。宏观而言,“十一五”时期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旅游业由于在增加就业、促进农村发展、缩小地区差距、节约资源等多方面的优势,将获得良好的发展机遇,进入黄金发展期。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诸如“强制购物”、“随意转团"、“黑导游”等旅游市场不规范行为始终困扰着消费者,与此同时,从整个行业发展来看,如何在旅游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保持平衡,也是事关和谐发展的问题。特别是,奥运会的来临为我国旅游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在此背景下,如何完善制度、规范旅游市场,促进旅游行业健康发展,成为社会各界关心的话题。“与发达国家旅游立法的时机相比,从我国旅游业的产业规模、内涵、产业结构优化、发展阶段以及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而言,我国旅游立法工作都应当处在最好时期。然而,目前旅游立法明显滞后,政策的制定与旅游法制建设极不协调,旅游法律体系尚未建立”。长期致力于旅游法学研究的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韩玉灵教授这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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